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各驻昌金融机构:
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15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南昌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洪金办字[2021]8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20日。
二、申报地点
南昌市金融办(地址: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303)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对奖励资金进行拨付。
四、申报材料
(一)银行机构提供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表、承诺函、各指标对应的明细表。
(二)保险机构提供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表、承诺函、2020年投入我市重大重点项目的情况说明、资金到位的银行对账单以及各指标对应的明细表。
(三)证券机构提供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表、承诺函、2020年服务南昌市资本市场发展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工商变更通知书、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等)、2020年证券交易总量及增幅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税收总量及增幅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
(四)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提供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表、承诺函、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需注明考核指标数据)。
(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提供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表、承诺函以及考核指标对应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申报对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南昌市信用体系黑名单库;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关于开展《南昌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奖励申报的通知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