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案建议办理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回复

访问量:

李绍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挖掘现有上市公司再融资潜力,培育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我办对上市企业再融资奖励兑现共计425.01万元。其中,仁和药业100万元、洪城水业100万元、联创电子102.23万元、江西长运22.78万元、正邦科技100万元,有力支持了上市公司发展。

我市已出台政策文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府发〔2020〕24号),支持本市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其中,政策特设专门章节,鼓励融资并购重组,支持企业以市场化的股权或债权方式融资,相关内容如下。

第8条: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市场化并购重组,通过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进行再融资。上市公司以股权融资方式进行再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2‰奖励其高管人员,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11条: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直接融资产品融资,按募集资金总额的2‰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下一步,我办将以打造区域金融中心为契机,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继续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实施再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做优做强,不断提高我市上市公司质量。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