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按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经研究,并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推荐如下对象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1.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稳定科
2.南昌市西湖区财政局
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28日起至7月4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电话或书面向南昌市金融办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83953710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日期: 2021-06-28 访问量: |
根据《南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按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经研究,并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推荐如下对象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1.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稳定科
2.南昌市西湖区财政局
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28日起至7月4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电话或书面向南昌市金融办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83953710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