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访问量: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金融办是主管南昌市金融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宏观管理全市地方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研究拟定我市金一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

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动态,为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县、区、开发区(新区)金融工作。

(三)负责联系中央驻赣金融监管机构和各驻昌国有、股份制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金融业发展中需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支持和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四)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担保公司、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本级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重大项目融资工作,推动市本级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综合管理。

(五)负责组织、指导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跟踪监测我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金融工作将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南昌市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以防控金融风险为关键、以深化金融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为保障,着力构建“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金融工作体系,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助力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宏伟事业。

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做大金融总量。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创新,不断提升金融发展活力。积极引进各类传统金融机构,力争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入驻,引进知名高端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全省首家民营银行裕民银行申报,推动省高投公司发起设立的财务公司尽快获得银监会批筹。做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支持江西银行上市,促进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行业规范发展。推进险资入昌,加快友泰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获批筹建,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证保险,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对接,引导保险资金投资我市重点产业、参与国有大型企业重组改制,支持保险机构参与ppp项目试点。

(二)扩大信贷投放总量。深化金融帮扶,联系好“百家银行进千企”政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城建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双创”项目、脱贫攻坚、科学技术等领域的资金支持,在2018年货币政策中性偏紧的大背景下,力争全市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12%,实现信贷总量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运行规律相匹配。用足用好南昌市产业发展基金,提升其市场化运作效率和风险管控水平,将更多资金投入到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用好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的契机,发展“科贷通”等科技金融产品,探索适合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的金融模式,支持江西银行银行申报投贷联动试点银行。加快推进地方财政与金融创新相结合,建立风险缓释基金,完善“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业务模式,加快推进“小贷银保通”“税银通”“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鼓励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汽车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促进信用评级、大数据、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与腾讯等高科技企业合作,打造以金融ic卡服务为载体的智慧城市。提升金融服务和监管技术水平,建立服务实体经济和新型金融机构综合监管平台。

(四)完善全覆盖融资性担保体系。完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为主体,通过市、县两级财政对工控担保增资扩股,逐步建立市县(区)全覆盖的国有出资融资性担保体系,力争到2020年发展成为注册资本超10亿元以上的大型国有担保集团,形成100亿元以上在保规模。

(五)加快红谷滩全省金融商务区建设。坚持质量优先、创新发展,继续实施区域、产业、政策、资源“四大聚集”战略,围绕金融机构聚集、金融业态完整、金融市场完善、金融创新活跃、金融辐射强劲、金融生态优良“六个维度”建设目标,充分发挥“一院二园三平台”功能,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奖补力度,引进有影响力的知名金融机构入驻,丰富各类新型金融机构业态,着力将其打造成为“立足江西、面向全国、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区域性金融中心,力争2018年入驻金融企业数量突破11000家。

(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通过安排市委市政府领导挂点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协调力度,力争新增2-3家上市公司、4-5家申报ipo材料企业。推进“新三板”挂牌,力争新增10家企业申报、挂牌,20家企业股改、20家签约,推进已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实施直接融资,引入做市商制度等新交易方式,推动更多挂牌企业进入创新层。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做好优质企业辅导培育,推动企业到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有序发展股权融资,稳步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力争全年直接融资规模达到1000亿元,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募集资金100亿元。推动大宗商品、碳排放权、金融资产等要素交易市场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建立资源要素交易市场。

(七)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稳妥防范化解传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积极防范新金融业态经营风险,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金融风险识别、金融风险监测、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四位一体”防控机制。抓好重点领域整治,积极稳妥推动交易场所整顿和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排查,规范各类要素市场经营,做好预警研判,避免发生重大金融案件。严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稳妥处置好现有非法集资案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加大对风险突出地区、机构、业务、人群排查处置力度,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试点,维护南昌金融安全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八)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紧盯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成立南昌市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级层面金融工作重大事项,各县(区)比照建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县(区)金融监管队伍建设。按照“编制人员随业务走”的原则,将市商务局承担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的行业指导职责划入市金融办,实行地方金融统一归口管理。市金融办履行市级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地方金融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

(九)打好脱贫攻坚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注重发挥金融领域资金、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全市脱贫工作大局,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村产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对贫困村开展针对性产业就业帮扶,鼓励保险机构对贫困户投放公益保险产品。加大对挂点帮扶村的帮扶力度,继续坚持产业脱贫、安居脱贫,按照各贫困户自身情况精准施策,对实际难以脱贫的贫困户政策兜底保障,确保与全市同步实现脱贫。

(十)加强金融系统党组织建设。推动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成立党组织全覆盖,协助各驻昌金融机构做好党组织建设,加强金融办机关党组织建设。推进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金融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设一流金融智库,优化金融业人员结构。对接国家与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引进国内外高层次金融人才,加强驻昌高校金融学科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县区、市直部门与企业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完善金融机构与党政部门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制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金融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行政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61.71万元,比上年减少59.14万元,较上年下降1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55万元;上年结转35.1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支出预算总额为261.71万元,比上年减少59.14万元,较上年下降18.4%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1.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万元;项目支出120.0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3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8.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8%;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6.55万元,比上年减少26.23万元,较上年下降10.4%。具体支出情况是: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住房保障支出1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59.07万元,较上年增加27.44万元,增长20.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部门任务增加,落实金融发展改革稳定工作职责更重。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1.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2.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9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2.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61.71万元,比上年减少59.14万元,较上年下降18.4%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55万元;上年结转35.16万元。

   2018年市金融办支出预算总额为261.71万元,比上年减少59.14万元,较上年下降18.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万元;项目支出120.02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项)其他金融支出(项):反映其他以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文档附件: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xlsx
附件2.部门收入总表.xls.xlsx
附件3.部门支出总表.xls.xlsx
附件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xlsx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x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x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x
附件8.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xlsx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