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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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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金融办是主管南昌市金融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宏观管理全市地方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动态,为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县、区、开发区(新区)金融工作。

(三)负责联系中央驻赣金融监管机构和各驻昌国有、股份制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金融业发展中需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支持和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四)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担保公司、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本级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重大项目融资工作,推动市本级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综合管理。

(五)负责组织、指导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跟踪监测我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七)负责牵头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八)负责推进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金融方面人才引育,牵头做好人才金融保障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金融办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1.保障疫情防控融资需求。用足用好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政策,争取更多企业纳入专项再贷款支持的全国性名单或省级名单,落实好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把握疫情防控专项债券注册发行“绿色通道”,推动重点国有企业和疫情防控龙头企业发行疫情防控专项债券。加大产业引导投资力度,募集资金重点投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诊疗服务、新药研发外包服务等行业企业。

2.健全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省会核心引领作用,启动“十四五”金融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编制,制定支持南昌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丰富业态、对外扩张、并购重组、上市挂牌,提高地方金融企业整体竞争力,引进知名金融机构来昌落户,不断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全方位支持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完善内在功能、强化辐射带动、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重点总部项目建设,打造全省金融发展增长极。支持县区金融产业错位发展,探索推进县区与红谷滩金融商务区金融产业“飞地合作”。

3.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坚持“大开前门、多渠汇水”,建立完善重大重点项目融资统筹协调机制,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险资等资金1000亿元。科学编制政府性投资项目清单,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用好国务院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政策,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强化与国家发改委沟通,争取产业园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生态文明建设、“两房”建设项目发行企业债。支持市县投融资主体发行公司债和债务融资工具,推动有持续盈利能力的市政设施、管廊、旅游、码头、停车场等资产证券化。扩大“险资入昌”规模,鼓励保险资金通过险资信托、债权计划、股权直投、资产支持计划、购买债券等方式支持重大重点项目融资。

4.保持信贷规模稳步增长。紧盯新增本外币贷款2500亿元的目标,把握流动性持续改善的契机,全力争取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深化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制定金融机构服务南昌经济社会发展的激励政策,建立政银定期沟通机制。创新产业项目市场化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整体打包、制(制造业)商(商业)并举”的思路,服务全市重大产业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市场前景好的产业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对落后产能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紧盯两增两控”目标,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对中小微、民营经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创业就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建设汇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政银企融资对接大数据平台,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5.强化复工复产金融保障。认真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洪府发〔2020〕6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金融保障防疫情稳经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18号)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融资需求,稳定贷款到期企业信贷供给,进一步降低企业“过桥”成本和担保成本。

6.强化保险、期货机构风险保障功能。引进境内外知名保险机构来昌落户,加快推进中邦物流财险等法人保险机构筹建。引导保险机构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外向型经济、养老服务、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保险深度与密度。推广开展“期货+保险”风险管理模式,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利用资金、资源优势对实体企业开展基差、点价、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服务。

7.提升地方金融企业服务效率。支持国内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发起设立地方金融企业,支持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做强做优做精,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将业务范围扩大到全省,推动融资租赁成为企业资产采购、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推动商业保理机构提高产业供应链服务水平,不断构建聚焦主业、服务高效、运行稳健的地方金融企业体系。

(二)壮大资本市场“南昌板块”

8.决胜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制定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出台覆盖面更广、导向性更强的企业上市扶持政策组建政银企合作联盟,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机构辅导、银行助力、渠道畅通”的“五位一体”企业上市工作生态圈,定期组织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重点规上企业、银行、券商、会所、律所开展上市辅导洽谈,构建金融界、企业界“朋友圈”,力争三年新增各类上市公司18家。把握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机遇,抓好上市发审、材料申报、辅导备案、企业股改、公司引进、后备培育、奖励政策“七大工程”,加快推进日月明测控、中至科技、百胜智能、中国瑞林、阳光乳业、江铃改装、瑞能半导体、3L医疗、金达莱环保等重点企业上市进程,2020年实现新增上市公司4家,提交IPO申请材料企业6家,报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8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30家,圆满完成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目标任务。综合施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引导不同规模企业登陆与之发展相匹配的资本市场,鼓励县区与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共建区域特色板块

9.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和债务融资工具开展债权融资,鼓励发行绿色债、永续票据等创新品种,鼓励发行境外债券。支持市县投融资主体开展直接融资,逐步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10.大力发展产业投资。积极引进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和服务机构,支持组建南昌市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以市场化方式与专业管理机构合作打造产业发展“大投资、大基金、大担保”三大功能平台,组建全市“4+4+X”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力争三年时间“大投资”平台规模达到500亿元、“大基金”平台管理资产达到200亿元、“大担保”平台增信规模达到500亿元。

(三)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发展

11.深入推进投融资改革。按照设区市融资平台不超过3家、县区融资平台不超过2家”的工作部署,聚焦“优资产、调结构、提评级”三大工程,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投融资主体主营业务、合规融资、对外投资、薪酬管理、人才引育等市场化、专业化转型,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和项目承载能力。

12.大力发展科技金融。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推出“孵化贷”“研发贷”“上市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定期开展科技型企业投融资对接活动。利用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契机,积极申请投贷联动试点城市。支持红谷滩金融商务区打造成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转移的科技金融中心,建设中部最大VR产业资本平台。

13.构建新金融产业生态圈。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出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创新产品,支持开展绿色信贷资产流转和证券化。加快发展消费金融,争取新设消费金融专营机构,深入推进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城市建设,着力引进知名财富管理机构。积极发展农村金融,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符合“三农”发展的创新产品。

四、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

14.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攻坚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一行一策、精准拆弹”原则,依法依规稳妥化解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切实防范重点企业流动性风险,对企业经营恶化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做到早期识别、精准研判、稳妥处置,积极运作上市公司纾困基金,以法治化、市场化的方式纾解企业流动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加快建设全市涉众型经济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着力推进化解非法集资陈案积案风险三年攻坚行动,力争存量案件处置完结率不低于70%(以2017年底数据为基数),5年以上存量案件基本化解。坚持堵旁门、开正门推动P2P机构分类处置、风险稳妥出清。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抓好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鼓励广大干部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中担当作为。

15.优化金融法治环境。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信用体系基础设施,开展企业信用评分,实施各类信用信息和数据共享,试点开展“信易贷”等基于企业信用评分的差异化金融产品。认真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打击各类机构和人员特别是公职人员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不断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成为社会共识。坚持专业化、集中化原则,总结推广我市金融法庭工作经验,提升金融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执行效率,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16.加强金融人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紧扣“领军人才破题、高端人才集聚、基础人才成林”的目标,支持市县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对熟悉融资投资、资本市场、企业管理、财会法务等的高端金融人才实行市场化选聘、市场化考核、市场化薪酬组建南昌市金融专家服务团,着力为金融人才提供优质公共服务。配强县区金融工作力量。加强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金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金融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办本级,无下属单位。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行政人员13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金融办收入预算总额为305.23万元,比上年减少1207.82万元2019年含上年结转专项经费1255.63万元),较上年下降7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65万元;上年结转5.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金融办支出预算总额为305.23万元,比上年减少1207.82万元2019年含上年结转专项经费1255.63万元),较上年下降79.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8.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54万元;项目支出56.2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1.3万元、金融项目支出4.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7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万元,金融支出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0.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9%;商品和服务支出89.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5%;金融支出4.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金融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9.65万元,比上年增加42.23万元,较上年增长16.4%。具体支出情况是: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0.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住房保障支出15.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为55.49万元,较上年减少172.61万元,下降75.7%。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3.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0.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0,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51.3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支持企业上市及直接融资项目,主要是围绕江西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推进资本市场“南昌板块”扩容设立。目的是不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上市梯队。2020年度,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金额为21.3万元。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见预算绩效目标表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2.公务接待费5.7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市金融办收入预算总额为305.23万元,比上年减少1207.82万元2019年含上年结转专项经费1255.63万元),较上年下降79.8%。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65万元;上年结转5.58万元。

2020年市金融办支出预算总额为305.23万元,比上年减少1207.82万元2019年含上年结转专项经费1255.63万元),较上年下降79.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54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1.3万元,金融项目支出4.98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项)其他金融支出(项):反映除金融支出其他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南昌市金融办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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