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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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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金融办是主管南昌市金融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宏观管理全市地方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动态,为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县、区、开发区(新区)金融工作。

(三)负责联系中央驻赣金融监管机构和各驻昌国有、股份制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金融业发展中需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支持和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四)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本级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重大项目融资工作,推动市本级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综合管理。

(五)负责组织、指导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跟踪监测我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七)负责牵头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八)负责推进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金融方面人才引育,牵头做好人才金融保障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金融办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是全力做优做大金融总量。积极引导各驻昌金融机构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核心和关键,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产品;同时,与总部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接,争取更多金融政策、信贷资源、招聘岗位、金融领域人才向南昌集聚。

二是深入挖掘资本市场红利。抓住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设立北交所等机遇,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拓宽企业培育维度、增强上市扶持精度、提高政府服务温度,切实在全省“映山红行动”中充分彰显省会担当。

三是加大推广普惠金融服务。扩大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线下试点覆盖面,努力建成线上线下普惠金融一体化服务体系。引导各驻昌金融机构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摸清中小微企业、农业农村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打造和推出普惠金融产品并持续优化定价策略。

四是着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督促各县区落实非法集资陈案化解工作属地责任,逐案制定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推动稳妥有序调处化解。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金融办为办本级,无下属单位。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包括行政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金融办收入预算总额为361.30万元,比上年减少259.30万元,下降41.78%(本年无结转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0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金融办支出预算总额为361.30万元,比上年减少259.30万元,下降41.8%(本年无结转经费)。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3.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63万元;项目支出51.3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1.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12.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7%;商品和服务支出36.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1%;项目支出51.3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金融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1.30万元,比上年减少259.30万元,下降41.8%(本年无结转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12.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3.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63万元;项目支出51.3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1.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6.63万元,较上年减少6.2万元,下降14.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人员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7.0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7.0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项目绩效情况

1、推进企业上市及直接融资:

1)项目概述:促进我市企业上市,不断完善我市上市梯队,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直接融资的比重,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和带动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2)立项依据:围绕江西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推进资本市场“南昌板块”扩容,设立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

3)实施主体: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4)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21.3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组织50家拟上市企业培训、带领10家拟上市企业外出调研学习等指标。

质量指标:拟上市企业股改合格;企业发债合格、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合格等指标。

时效指标:培训完成及时性、外出参观时间等指标。

成本指标:培训成本、参观学习成本等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批复拟上市挂牌企业数量。

满意度指标:拟上市企业满意度。

2、支持地方金融业发展:

1)项目概述:提升稳定地方金融秩序,为地方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2)立项依据:围绕南昌市“强产兴城”战略,加速增强金融集聚效应,完善金融机构体系,设立金融工作专项资金。

3)实施主体: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4)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30.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深化金融机构合作、邀请专家分析金融工作出具调研报告等指标。

质量指标: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落户率、调研报告采用率等指标。   时效指标:拜访金融机构时间、邀请专家分析金融工作时间等指标。

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社会效益指标:全市保费收入增速、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速等指标。

满意度指标:金融机构满意度。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50万元,经费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2.公务接待费3.5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任务增加。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2022年南昌市金融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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