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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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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金融办是主管南昌市金融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宏观管理全市地方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动态,为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县、区、开发区(新区)金融工作。

(三)负责联系中央驻赣金融监管机构和各驻昌国有、股份制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金融业发展中需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支持和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四)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本级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重大项目融资工作,推动市本级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综合管理。

(五)负责组织、指导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跟踪监测我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七)负责牵头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八)负责推进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金融方面人才引育,牵头做好人才金融保障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金融办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是着力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深入实施“一中心四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的指导力度,推动红谷滩核心承载区及四个创新示范园建设。深化实施“招大引强”工程,引进各类金融企业总部、专业子公司和创新型机构,鼓励私募基金和风投机构投资我市拟上市企业和重点产业。大力培育新兴金融业态,丰富地方金融组织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区域金融中心功能,建设现代化、普惠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立足江西、对标广杭、面向全国”的区域金融中心。

二是着力提升金融体系创新驱动力。持续与金融监管部门开展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组织银企座谈对接会,为困难企业提供授信支持。大力实施金融专家服务团“6+1”工程,坚持“一平台两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好南昌市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平台,加速推动各县(区)、开发区的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和首贷续贷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参与度,持续巩固提升“稳企业、保就业”成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修订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性。

三是着力壮大全市资本市场规模。夯实企业上市基础梯队。充分利用上交所江西基地、深交所南昌基地、北交所江西基地等服务载体,开展企业培训活动,做好省、市、区各级上市政策宣讲,激励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加大与市直有关部门合作力度,遴选一批制造业“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进入拟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快推进条件成熟的优质企业股改辅导,推动支持凯迅光电等一批重点辅导企业择机递交上市申请,构建完善企业上市梯队格局。

四是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持续做好非法集资重点案件的风险处置,建立非法集资重点案件(风险)台账,严格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做好跨区域案件处置工作。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广泛收集非法集资线索,加强涉非风险线索日常排查,持续开展涉非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健全涉非风险网格化治理机制,有效激活风险防控的基层“神经末梢”,继续做好新形势下防非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做好网贷整治扫尾工作,力争平稳化解网贷存量风险。

五是着力打造政治坚定的模范机关。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2023年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反复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和新修订的党章,增强学习培训实效。对标对表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扎实推进年度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提质进位。持续做好“勤廉机关”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办范围内继续组织和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在争创“勤廉机关”和“模范机关”建设上作示范、勇争先。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金融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办本级;行政机关1个,无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金融办收入预算总额为447.66万元,比上年增加86.36万元,增长2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36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金融办支出预算总额为447.66万元,比上年增加86.36万元,增长23.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9.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41万元;项目支出51.3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1.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5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7%;商品和服务支出36.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项目支出51.3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金融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7.66万元,比上年增加56.36万元,增加15.6%。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35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4.16万元,较上年减少2.47万元,下降6.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不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支持地方金融业发展(部门项目):

1)项目概述:为地方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56号)精神,主要承担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动态、支持和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联系中央驻赣金融监管机构和各驻昌金融机构、积极引进金融机构等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召开金融会议≥4次;深化金融机构合作≥5家;组织金融活动次数≥5次;开展(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10次。

质量指标: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落户率≥90%;(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完结率≥100%。

时效指标:会议完成时间2023.12.31前完成;(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完成时间2023.12.31前完成。

成本指标:全市保费收入增速≥5%。

社会效益指标:金融机构数量持续增加≥2家。

满意度指标:金融机构满意度≥95%。

2、推进企业上市及直接融资(部门项目)

1)项目概述:促进我市企业上市,不断完善我市上市梯队,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56号)精神,主要承担组织指导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1.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召开2场以上培训会≥2场;组织50家拟上市企业培训 ≥50家。

质量指标:企业发债合格、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合格=100%;拟上市企业股改合格=100%。

时效指标:培训完成及时性2023.12.31前完成。

成本指标:培训成本≤1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全市直接融资额≥1000亿元。

经济效益指标:股改、辅导备案及上市企业数量≥5家。

满意度指标:拟上市企业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5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4.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3.5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金融办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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