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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03   访问量: 

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

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

(2023-2026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金发〔202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工信厅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

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

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通知》(赣府字〔2023〕40号)要求,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发展质效,助力建设具有江西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着力增加信贷供给

(一)保持制造业贷款稳定增长。紧紧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主攻方向和发展路径,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力争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先进制造业、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平均增速,争取三年新增制造业贷款3000亿元以上。做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申报,推动我省更多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企业入选国家名单。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制造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

(二)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好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以结构带动总量增长。银行机构要优化内部资源和业务流程,统筹做好客户对接、项目储备、利率优惠贷款报账等工作,将央行低成本资金直达园区、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贷款优先予以再贷款支持,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三)优化制造业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项目以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支持,加大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加大对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高端产品研发等项目信贷支持,合理安排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出台江西省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金融支持政策。发挥融资租赁作用,支持制造业企业整合资产、实施设备更新升级。(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提升跨境贸易和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汇率避险业务的担保,服务制造业企业“走出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应收账款池质押融资、“政采贷”等产品应用。支持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供应链金融奖励试点,引导供应链金融企业参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二、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六)扩大股权融资规模。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机遇,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完善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独角兽”“瞪羚”企业等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推动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力争三年新增制造业上市公司15家以上。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和上市规范培育功能。(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

(七)推动“链主+基金”工作模式。发挥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探索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机制,通过链主牵引、资本带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产业链整体能级。发起设立江西省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氟硅等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强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联系,争取国家大基金投资。(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国资委、江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八)支持企业发行债券。支持各类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产业园区及企业发行双创债等专项债务融资工具。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园区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九)注重用好期货工具。引导期货机构精准对接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帮助制造业企业构建风险管理框架,满足企业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需求。支持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上市公司等,积极利用期货价格信息合理安排生产经营,科学运用“保险+期货”、场外期权等期货及衍生品工具规避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申请成为商品期货交割仓(厂)库,申请注册交割品牌,提升期货服务制造业的质效和深度(责任单位:江西证监局、省工信厅)

三、强化保险风险保障功能

(十)强化产业链风险保障。引导保险机构提升制造业企业风险保障水平,增加仓单财产保险、营业中断险等具备行业特色的产业链金融险种供给,加大对知识产权、科研物资设备和科研投入的保障力度。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支持政策,强化科技领域风险保障,推动企业创新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

(十一)扩大保险资金运用。大力推进“险资入赣”工程,充分发挥保险长期资金优势,在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通过债券、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稳定资金来源。支持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证券机构共享信息、优势互补,合作开展制造业领域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业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十二)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做好对制造业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充分发挥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融资便利作用,促进境外项目投融资合作。(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四、不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十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完善与LPR定价相适应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领域贷款实行内部转移定价FTP优惠,加大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持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严格规范融资各环节收费和管理,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要求,清理各类涉企和个人违规收费。(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四)发挥担保增信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探索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独角兽”“瞪羚”企业等“见单即保”,降低对反担保、抵押物要求。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1%。支持国有资本出资设立准公益性转贷基金,依法开展转贷业务,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题。(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十五)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上线“赣金普惠”4.0版,完善线上融资对接功能,强化制造业领域政务数据、金融数据、企业数据归集,提升小微企业的首贷、信用贷规模。支持金融机构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和行业发展阶段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加强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推进“流水贷”“技术流”模式等大数据纯信用贷款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

(十六)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引导银行机构推进信贷审批透明化,建立限时办结机制,主动向客户公开审批进度。持续拓宽知识产权、仓单、存货、订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范围,开发线上、批量化融资产品,满足企业的快捷融资需求聚焦产业园区综合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股权投资机构等单位共同参与,为园区建设提供金融规划、投融资、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法律与财务等咨询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七)实施“金融保链强链行动”升级版。构建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相适应的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团工作职责和对口服务产业链分工,“一链一策”“一群一策”制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

五、充分激发各方面积极性

(十八)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发布产融合作“白名单”,定期收集、梳理、协调解决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的重大问题,增强金融精准服务效能。(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十九)加强政策激励。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将支持制造业情况纳入江西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省财政厅)

(二十)加强督导落实。完善制造业贷款统计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链贷款统计监测通报机制,持续跟进金融服务情况,强化压力传导和工作督导。各市、县要结合实际抓好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相关工作,适时开展效果评估,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

附件:1.金融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链专项举措

2.金融支持有色金属产业链专项举措

3.金融支持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专项举措

4.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链专项举措

5.金融支持石化化工产业链专项举措

6.金融支持建材产业链专项举措

7.金融支持钢铁产业链专项举措

8.金融支持航空产业链专项举措

9.金融支持食品产业链专项举措

10.金融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链专项举措

11.金融支持医药产业链专项举措

12.金融支持现代家具产业链专项举措


附件1

金融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园区金融策略,发挥京九高铁“一轴”电子信息产业转移辐射力,提升南昌、吉安、赣州、九江“四城”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影响力,加大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电及通信产业集群、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电器产业集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吉安通讯终端及数字视听产业集群、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等重点集群的情景分析,细化移动智能终端、印制电路板、汽车电子、半导体照明等子产业链服务,为集群发展提供多元化、便捷高效、产融配套的精准金融支持。

二、鼓励银行机构依托电子信息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重点企业,以及电子信息产业链图谱或链企名单,主动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审批权限,丰富信贷产品,细化考核机制,满足链上中小微企业生产运行、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融资需求。

三、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机遇,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引导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力争三年内新增电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5家以上。

四、发挥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探索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机制,鼓励链主企业强化资本带动、发挥专业优势,建立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投资,培育孵化一批电子信息产业子产业链领军企业,引领产业链提能升级。

五、支持金融机构针对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发展特点和个性化需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推进“流水贷”“技术流”模式等大数据纯信用贷款应用,探索拓宽知识产权、仓单、存货、订单等抵质押范围。

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力度,扩大对电子信息产业链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利用汇率、利率、商品类保值产品,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链企业“走出去”。

七、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支持力度,结合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特点推动担保产品批量化、数字化转型,弱化抵质押要求,降低电子信息产业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

八、提升租赁业务渗透率,通过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等方式,围绕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厂商租赁、设备购置升级、盘活资产等需求,积极帮助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金占用,扩大销售规模。

九、打造金融服务对接平台,畅通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以举办银企对接会、搭建路演平台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下沉到企业,及时满足电子信息企业有效资金需求。


附件2

金融支持有色金属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持续优化客户政策、区域政策、产品政策,建立金融服务有色金属重点企业白名单和重点项目清单,加大对鹰潭“世界铜都”、赣州“中国稀金谷”两大核心产业集群相关园区建设的金融支持,支持吉安市主要发展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引导金融资源向有色金属产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倾斜。

二、运用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碳中和债券等转型金融工具以及碳减排支持等工具,支持铜、钨、稀土等产业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进行绿色改造,满足低碳转型的环保及排放要求。

三、发挥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探索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机制,发挥链主企业的专业优势,提升链主企业对基金投资标的和使用的影响力。

四、支持银行机构与证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私募基金等机构建立外部投贷联动机制,对具备创新技术、高成长性的企业加大股权融资和资本市场上市辅导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有色金属企业运用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

五、引导保险机构扩大有色金属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货物运输保险等保险规模,服务企业有效避免因突发污染事故和运输事故造成的损失。将保险资金运用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有上市潜力的优质有色金属企业,通过股权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为省内有色金属产业链企业提供长期稳定险资支持。引导期货机构分类施策服务有色金属行业企业发展,积极运用期货及衍生品工具强化风险管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六、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担保贷”“银担科贷通”“订单担保贷”等纯信用产品投放力度,扩大“铜产业担保贷”专项纯信用产品业务规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持续保持较低费率,对专精特新类有色金属企业实行优惠费率并适当延长实施年限。

七、借鉴鹰潭“铜票通”“铜供应链金融”模式,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探索委托加工、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担保、集采集销、预付款采购等服务方式,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

八、大力发展直接租赁业务,帮助有色金属企业降低资金占用、扩大销售。以盘活企业存量设备资产价值为目标,稳慎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提高企业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九、在“赣金普惠”平台探索设立有色金属产业链专区,集中展示有色金属产业特色金融产品,为有色金属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衔接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附件3

金融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支持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发放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标准厂房贷款等,重点为南昌县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新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瑞金电线电缆产业集群、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安县-吉州区汽车零部件及数控机床等所在园区相关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发挥保险资金的优势,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制定债权投资计划为园区提供融资支持。

二、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向总行申请审批权限、产品创新、绿色通道、贷款规模、内部资金价格优惠等支持政策,建立金融服务装备制造重点企业白名单和重点项目清单,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专项配套融资支持,加大对汽车、电线电缆、变电设备、智能装备等子产业链企业技术改造、研发投入等信贷投放。

三、扩大“专精特新贷”“单项冠军贷”“映山红上市担保贷”“科创贷”“高新技术企业贷”等融资产品应用,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对专精特新类企业采取“主动授信”机制,开发纯信用类线上融资产品。

四、继续实施无还本续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办尽办”,创新“提放保”等针对性产品,为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倒贷转贷提供便利。

五、支持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租赁等机构建立外部投贷联动机制,为省内装备制造产业链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股权融资、上市辅导等业务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综合运用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等工具,进一步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

六、探索设立由链主企业牵头,产业链发展联合体、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产业链发展基金,发挥链主企业的专业优势,提升链主企业对基金投资标的和使用的影响力,对链上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和孵化,加快培育数控机床、机器人等子产业链领军企业。

七、提升租赁业务渗透率,通过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等方式,围绕重资产企业厂商租赁、设备购置升级、盘活资产等需求,积极帮助装备制造企业降低资金占用、扩大销售,帮助因资金不足而难以自行购置设备的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取设备。

八、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围绕装备制造业链主企业打造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通过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质押、应收账款池等方式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便利、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附件4

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运用银团贷款、项目贷款、结构化融资等金融产品,依法合规保障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资金需求,支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集群、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产业集群、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锂电产业集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集群所在园区加大投入,助力新能源企业降本增效提质。

二、紧盯新能源产业链新场景、新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商业应用、车电分离等应用领域,创新开发专属信贷、租赁保理、保险等产品。

三、支持银行机构与证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私募基金等机构建立外部投贷联动机制,通过“股权+贷款”“股权+供应链”“股权+融资租赁”“股权+信用担保”等业务协同,为新能源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四、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授信审批机制和服务科技创新模式,加强科技信贷、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强化对新能源产业链中科技含量高、高成长性企业的授信支持。

五、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引导推动新能源产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力争三年内新增新能源产业上市公司3家以上。支持金融机构设立新能源产业“映山红”专项基金及信贷产品,针对拟上市企业提供特色化股权及债权产品,拓宽融资渠道。

六、支持新能源企业运用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园区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

七、鼓励政府性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积极探索“链主+基金”模式,发挥链主企业规模、市场及专业优势,提升链主企业对基金投资标的和使用的影响力,强化金融机构投资顾问能力,培育孵化一批新能源产业子产业链领军企业。

八、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提升对新能源产业链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用好汇率、利率、商品类保值产品,支持“走出去”企业加强海外资源开发布局提升锂、镍、钴等电池关键资源保障供应能力。

九、针对光伏电站应用场景、锂电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推出定制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新能源企业提供资金用途匹配、价格优惠、期限更长的金融服务。


附件5

金融支持石化化工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向总行申请审批权限、产品创新、绿色通道、贷款规模、内部资金价格优惠等支持政策,聚焦九江炼油芳烃一体化和化工新材料、永修有机硅、乐平精细化工、新干盐卤药化、会昌氟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集群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石化化工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便捷高效、产融配套的精准金融支持。

二、加大金融支持石化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以并购贷款、并购基金、参与定向增发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和淘汰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融资,压缩退出过剩落后产能领域的存量授信。

三、运用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碳中和债券等转型金融工具以及碳减排支持等工具,支持石化化工企业对生产工艺及装备进行绿色改造,满足低碳转型的环保及排放要求。探索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体系,推动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四、鼓励符合条件的石化化工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

五、发挥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探索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机制。建立省科技研发资金与政府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的联动机制,多渠道加大对石油化工、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氯碱深加工等子产业链重大项目的支持。

六、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对外贸出口规模较大的石化化工企业,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增强其市场拓展能力。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探索“政府+银行+保险”融资合作模式。

七、通过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等方式,围绕厂商租赁、设备购置升级、盘活资产等需求,大力发展租赁业务,助力石化化工企业降低资金占用,帮助因资金不足而难以自行购置设备的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取设备。

八、加大国际贸易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远期结售汇等金融产品宣传和应用力度,满足石化化工企业跨境结算、国际贸易、平抑汇率波动等需求,助力企业“走出去”。


附件6

金融支持建材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运用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碳中和债券、绿色基金等转型金融工具以及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水泥、陶瓷、玻纤等行业生产工艺及装备进行绿色改造,满足低碳转型的环保及排放要求。综合运用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有效满足建材企业短期周转性资金需求。

二、加大金融支持建材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以并购贷款、并购基金、参与定向增发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和淘汰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融资,压缩退出过剩落后产能领域的存量授信。

三、发挥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探索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机制建立省科技研发资金与政府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的联动机制,多渠道加大对水泥及其制品产业链、建筑陶瓷产业链、玻纤及复合材料产业链等子产业链重大项目的支持。

四、围绕实施链主企业培育计划,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骨干企业,加快培育形成5-10家产业链领航企业,推动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

五、支持银行机构创新园区金融策略,加大对安义铝合金塑钢型材产业集群、高安建筑陶瓷产业集群、上犹玻纤及新型复合材料产业集群、永丰非金属矿深加工产业集群等重点集群的情景分析,通过批量获客、批量授信,提高审批效率,全链条服务建材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

六、持续实施无还本续贷政策,科学运用循环贷款,着力解决水泥、陶瓷、非金属材料等建材传统产业链中小微企业倒贷资金问题,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七、支持保险公司结合建材产业链特点,扩大货物运输险、财产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金融产品应用,为建材企业提供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全方位保险服务。

八、扩大应收账款保理、商业汇票贴现等产品应用,有效缓解建材产业链先货后款模式下的资金占用问题。创新供应链融资产品,为客户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票据、贴现、质押融资等服务。


附件7

金融支持钢铁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运用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碳中和债券等转型金融工具以及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钢铁产业生产工艺及装备进行绿色改造,满足低碳转型的环保及排放要求。推进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推动资源高效配置

二、在落实国家对“两高一剩”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围绕钢铁行业优化升级主攻方向,保障钢铁企业技改项目的资金需求。银行机构运用好联合授信机制,稳固产业链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支持行业兼并重组、靠大联强。

三、探索设立“国资平台+链主企业+地方政府”的链主引领型产业基金,鼓励链主企业强化资本带动、引领产业链提能升级。建立省科技研发资金与政府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的联动机制,多渠道加大对钢铁产业链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聚焦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焦炭生产、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行业,创新全链条融资模式,运用应收账款、存货与仓单质押、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为钢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五、持续实施无还本续贷政策,科学运用循环贷款,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倒贷资金问题,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用好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等政策,减轻企业财务压力加强汇率类、利率类、商品类金融产品推广运用,引导钢铁产业链重点客户积极运用期货及衍生品工具强化风险管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与银行机构合作,强化“总对总”业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钢铁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批量化融资增信,并保持较低担保费率扩大“银税贷”“惠担贷”“科创贷”“工信通”等线上线下融资产品推广应用。


附件8

金融支持航空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以南昌航空城、景德镇航空小镇为重点,以吉安桐坪航空特色小镇、九江共青城航空小镇、赣州南康无人机产业园、上饶鄱阳无人机基地等为支撑的产业承载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物流园区、机场等航空港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上加大资金支持,以项目贷款、债权计划等产品介入,带动全产业链均衡发展。

二、提升航空产业科创类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创新“专精特新贷”“单项冠军贷”“映山红上市担保贷”“科创贷”“高新技术企业贷”等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教练机、直升机、国产民用飞机、无人机等特色航空产业集群进行产品创新,量身定制专属融资产品,探索对专精特新类企业采取“主动授信”机制,并开发纯信用线上融资产品。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流转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方式,接受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扩大航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并推广“飞机保险”“航空运输保险”等特色保险产品,提升产业链承保能力。

四、探索设立由链主企业牵头,产业链发展联合体、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产业链发展基金,并采取“链主+基金”模式,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专业优势,提升对基金投资标的和使用的影响力,持续对链上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和孵化。

五、支持符合条件的航空企业综合运用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工具,进一步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航空企业债券融资的担保支持力度

六、支持金融机构为航空产业链链主企业打造高效的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运用应收账款、存货与仓单质押等方式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便利、低成本的金融服务,积极探索优化军工类合同融资、商业汇票贴现等融资手段。

七、探索“租赁+维修”“租赁+改装”等不同飞机资产的融资租赁运作模式,为省内航空公司引入客运、货运和通航飞机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方案。


附件9

金融支持食品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食品行业企业提供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等产品服务,加大对重点食品产业集群、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的金融支持。

二、创新食品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围绕肉制品产业链、谷物加工、休闲食品、预制化食品、森林食品加工、果蔬茶、特色食品重点产业子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整合供应链上下游客户资源,积极推广“链捷贷”“龙头贷”“富硒贷”“科创贷”等供应链融资产品,实现对产业链客户的批量准入支持。

三、创新“高新技术企业担保贷”“银担科贷通”“映山红上市担保贷”“订单担保贷”等纯信用信贷产品,扩大食品产业链配套的“数智担保贷”“支小支农担保贷”等专项纯信用产品规模。

四、鼓励银行机构与证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机构建立外部投贷联动机制,通过“股权+贷款”“股权+供应链”“股权+融资租赁”“股权+信用担保”等业务协同,为食品产业骨干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五、探索设立由链主企业牵头,产业链发展联合体、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出资产业链发展基金。支持龙头企业探索运用产业链发展基金等方式,聚集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中小微食品企业

六、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强化水稻、油茶、茶叶、淡水养殖等农业保险服务,以及货物运输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服务,提升食品产业链全链条抗风险能力。

七、发挥融资租赁的特色优势,围绕厂商租赁、设备使用需求等,大力发展直接租赁业务,帮助企业降低资金占用。以盘活企业存量设备资产价值为目标,稳慎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提高企业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附件10

金融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鼓励金融机构与共青城市、青山湖区、德安县、于都县、奉新县、万年县、瑞昌市、分宜县等产业集聚区开展产融对接,建立金融服务纺织服装产业重点企业白名单和重点项目清单,大力支持产业集群化发展。

二、鼓励银行机构根据纺织服装企业原材料采购、产品进出口销售及支付结算特点,匹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进口押汇等中短期金融产品,充分满足服装家纺、棉纺产业、化纤产业等细分产业链上纺织服装企业的贸易资金需求,助力产业优化升级。

三、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担保贷”“银担科贷通”“映山红上市担保贷”“订单担保贷”等纯信用产品对纺织服装企业的支持,扩大“纺织服装产业担保贷”等专项纯信用产品规模。

四、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杠杆作用,探索建立省科技研发资金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的联动机制,多渠道加大对纺织服装产业链重大项目的支持。

五、围绕纺织服装产业重点企业,创新“供应链代理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模式,缓解出口型服装企业销售货物运输周期长、回款账期长等问题,提高金融服务精准度。

六、鼓励符合条件的纺织服装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支持证券机构强化与产业集群园区管理部门合作对接,为纺织服装行业重点企业提供财务顾问、上市辅导和股权融资等金融服务。

七、发挥融资租赁行业优势,支持纺织服装企业设备采购,助力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能力;稳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提高企业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附件11

金融支持医药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园区金融策略,加大对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樟树“中国药都”等集聚区建设以及进贤医疗器械产业集群、樟树医药产业集群、袁州医药产业集群、修水武宁医药产业集群、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集群、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峡江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永丰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集群等重点集群的情景分析,细化中药、化学药、医疗器械、生物药品等子产业链服务,为集群发展提供多元化、便捷高效的精准金融支持。

二、加强金融支持医药产业链产融对接,通过定期发布企业融资需求信息、举办融资洽谈活动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

三、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作用,完善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与风险资本的联动机制,推动“产学研用金”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支持金融机构合理有效满足已经获得药品批文、医疗器械专利的企业或医药龙头企业资金需求通过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设立并购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整合、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五、完善“评估-登记-交易”机制,探索设立医疗器械专利、知识产权等高价值无形资产评估、交易服务专业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一步盘活医药企业存量无形资产。

六、针对医药研发企业特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高层次人才创业专项贷款,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金融服务,促进医药产业人才链和资金链良性互动、深度融合

七、进一步提升商业性金融机构贸易融资、结算等业务方面服务能力支持医药企业加强海外布局,重点支持企业在海外市场开展药品注册及临床研究,扩大新兴市场份额。


附件12

金融支持现代家具产业链专项举措

一、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赣州南康、宜春樟树、抚州南城等省现代家具重点产业集群,以及九江瑞昌、上饶广丰和玉山、抚州黎川和资溪等联动区现代家具产业的支持,全力助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对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高端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和拓展海外市场等项目信贷支持,合理安排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

二、推广“家具产业担保贷”等纯信用、免抵押专属信贷产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见贷即保”,推动银行机构扩大“家具产业担保贷”覆盖面和规模。

三、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机遇,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引导推动现代家具产业龙头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

四、针对现代家具产业链企业劳动力密集程度高生产操作风险较大等问题鼓励引导保险机构提供普惠性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增强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工伤险等意外险种的保险保障力度,扩大现代家具制造企业保险覆盖面

五、开展重点外贸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作用,加大对赣州国际陆港、国际货运班列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现代家具产业链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提供境外融资及境外保函服务。大力推广出口信用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履约保证保险等产品,引导银行和保险机构扩大保单融资增信合作,开展保单质押融资

六、支持金融机构与现代家具产业链核心企业、仓储及物流企业、科技平台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运用应收账款、存货与仓单质押、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为现代家具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七、发挥融资租赁行业优势,支持现代家具企业设备采购,助力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能力;稳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提高企业固定资产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