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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全市“大力引育金融人才”奖励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日期: 2024-08-02   访问量: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23〕7号)文件精神,为深化金融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力度,持续推动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南昌综合实力和发展能级,着力将南昌打造成为区域金融中心,结合当前我市金融业发展实际,我办修订形成了《关于印发〈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洪金委办字〔2024〕2 号),现将其中涉及的“大力引育金融人才”奖励申报事项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工商、税务关系和办公地点均在南昌市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相关从业个人和企业,办公地位于南昌市的金融监管机构,符合条件的境内私募基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及上市保荐机构。

(二)本政策所指的相关从业人员是指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高管,办公地位于南昌市的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工商、税务关系均在南昌市的以下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全职员工。

金融机构为银行、证券、期货和保险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为经省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二、申报材料

申请表;申请报告;职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CPA会员证或CFA官网认证;养老保险或医保缴纳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或缴税证明(连续2年以上),以上四选一;所在单位劳动合同;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一类账户)。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流程

“大力引育金融人才”奖励按年度申报,于次年3月启动上年度奖励申报兑现程序。在正式发布申报通知后,由各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向个人所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区金融办提出申请。县区金融办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提出拟定奖励资金,并报市委金融办。市委金融办组织评审会对初审情况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并按相关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予以兑付。


附件:

1.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引育金融人才”奖励申请报告(模板)

2.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引育金融人才”奖励申请表(模板)